主题开始: 当爱国成为“爱国贼”们的遮羞布:“爱国”定义不应被垄断 Gwaiter.com 当爱国成为“爱国贼”们的遮羞布:“爱国”定义不应被垄断 上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韩德强认为某位同行的老人卖国,打了老人两记耳光。随后,他又在博客上发帖,义正辞严地宣告自己打人的理由:老人是汉奸,收拾他合情合理。 一些人在表达自己爱国热情的同时,将与自己意见不符、论调不同的其他意见,一律斥为不爱国,甚至被贴上“汉奸”标签。 按这种逻辑,只需轻轻往前再推进一步,就可以在虚幻的正义感下“替天行道”了——— 韩德强就认为,“卖国”的老人该打。而微博上,一些粉丝众多的博主也宣称“汉奸不是同胞,而是国贼”,喊出了“不管是女汉奸还是男汉奸,都在清除之列”的声音。 当然,这些“呐喊”与付诸实施有着本质差异,并且,我也愿意相信这样的论调远非主流,但其中蕴含的逻辑,国人却必须时时有所警惕,因为类似的逻辑和思维方式,曾经在并不久远的过去,让国人付出过沉重的代价,而且眼下,其遗毒还在继续作恶。 每个人,都可以以不同的方式表达爱国。要求强硬反制日本、抵制日货、走上街头示威抗议,是爱国;那些不主张对日战争,反对抵制日货,没有走上街头抗议,甚至在一旁“泼冷水”,对激情的爱国行为进行批评的人,是不是就“不爱国”,就是“卖国贼”和“汉奸”呢? 对于爱国,不能只有一种理解,维护国家利益,可以有不同的方式;公民怎么样爱国,也可以有不同的选择,“爱国”不能由谁来垄断和霸占。那些没去参加游行却勤于批评政府的公民,他们可以是爱国的;那些乐于帮扶他人、爱护同胞的公民,即使不主张强硬对日,也可以是爱国的;甚至那些没有为国家牺牲生命,却辛勤工作、照章纳税的公民,同样也可以是爱国的…… 没有谁可以站在爱国的道德高地上,将异议者推入“不爱国”的道德洼地。非黑即白、非此即彼、非友即敌的排他式逻辑和思维方式,不仅将“爱国”二字狭隘化,也在某种程度上将“爱国”异化。古今中外的历史一次次证明,自以为正义在握,真理在手,就可以钳制异议,清除异己,这种致命的自负和狂热,往往就是开启地狱之门的钥匙。 近日一些地方发生的打砸抢暴力事件,某种程度上就是这种逻辑走向极端的恶果。照着这种狭隘的论调,很容易产生某些极端想法:开日本车、卖日本商品的,不就是“卖国贼”和“汉奸”吗,他们的财产不正应砸之而后快吗? 可是,爱国的目的,难道不是为了国家更美好,国民生活更幸福吗?因为对如何维护国家利益和如何爱国持有不同看法,就被视为“卖国”和“汉奸”;因为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购买了非本土品牌的产品,就面临被人打砸的可能,这显然不是幸福生活应有的组成部分。捍卫领土和国家主权,是服务国家利益;捍卫同胞的公民权利,同样是服务神圣不可侵犯的国家利益。 总0跟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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