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开始: 胡扯!医疗“红包”岂能合法化! Gwaiter.com 陆德山称,患者给医生送“红包”,医生暂时收下,对患者及其家属,尤其是重病患者在住院时和手术前,都是一种必要的心理安慰,不可避免,更不能算是行贿受贿:“应把‘红包’行为纳入良性发展轨道。”所谓良性轨道,陆德山称,各医院应设立“红包”上交制度,医生应将收到的“红包”主动交给医院,医院则应根据每个医生的上交金额和医疗水平,向医生返还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奖励。谁交得多,谁得到的奖励也相应就多。 医院本事救死扶伤之地,患者住院就医已经交纳了医疗费用,医生给病人看病是他的职责,,然而,不知从何时起,患者就医,尤其是做手术,不但要向医院支付正常的医疗费,还得给医生送红包,这种现象根本就是一种腐败现象,是医疗行业的不正之风,已经引起共愤。如果将红包上交给医院,再由医院按照上交数额多少返还给医生,就等于承认了“红包”的合法性。如果医疗“红包”披上合法的外衣,那么原来私下交易就会公然拿到桌面上来,医生索取“红包”会更加心安理得,这就会使医疗行业变相受贿的不正之风欲刮欲烈。 有人说患者送红包,除部分是医护人员“点拨”外,大多是主动送、自愿送的,医生不收患者会不放心。不难想象,患者之所以主动、自愿给医生送“红包”,交“点名费”,不过是对医生不信任而试图通过经济利益来增进与医生的关系,使医生对自己(或家属)多一点责任心。说白了,就是花钱买个心里踏实。大量的医患纠纷,让走进医院的人心有余悸。给医生送过“红包”的人大都有相似的经历:别人送,自己不送,怕医生不高兴,万一手术中留点“尾巴”怎么办?只能选择送了,而且是“自愿”的。 所谓的“自愿”其实都是无奈,是不得已而为之。 有人认为医生是一种高风险职业,特别是走上手术台,心理压力比较大,收入就应该比别的职业高,除了国家发放的工资就应该有更多的灰色收入,而灰色收入的来源一是“红包”,二是“回扣”。请问哪一种职业没有风险?难道都要利用工作之便养肥自己吗?患者就医,无论是经济上还是精神上已经有很大的压力,作为医生明知道他们的痛苦还要加重他们的负担,败坏了医生在人们心目中的“白衣天使”形象。极少数医生,为了钱,违反医德,泯灭良心。 记得有个护士朋友曾在我的一篇文章回复中这样写到:“我是一名县级医院的护士,每次看到医生给病人乱开药和检查/化验单时心里就隐隐作痛.因为医生每开一个化验单都会有提成,药品也有.而且好多药品的提成都是药贩子直接给医生的(医生的这类收入非常可观,可以占到其月收入的70%),而不通过医院,但医院的主管领导是肯定知情的.而医生也最喜欢给病人开这类药.上次我们科室来了个重病号,在病人经抢救无效已经死亡后,个别医生还在给这个病人开药,而且吩咐我们护士去给挂上,我们说人都死了还挂,药水打得进去么,他说:打不打的进去你别管,挂上就行,没办法只好照做了.事后我们都责怪太没良心,没医德.其回答:现在良心值几个钱,医德值几个钱?你去看看那些贪污腐败分子,我比起他们,还强点!无语。”这就是我们的医生,为得到回扣已达到疯狂的地步,连死人都不放过。 医疗“红包”是行业中的“潜规则”,是整个社会公开的秘密,“潜规则”的存在,使不少白衣天使的医德底线失陷,甚至借此发财,对患者极尽刁难和敲诈勒索。医疗“红包”合法化,会使部分医生敛财更加肆无忌惮,这样就会进一步损害患者利益,加深医生和患者之间的矛盾。 政府主导的公立医院,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是其首要职能,除了正规的医疗服务收费外,不应该再有其他额外的收费。另一方面,从医生的职业道德讲,医生也不应该收红包。医院更不能用红包收入作为绩效奖金发给医生。如果因为医院无法杜绝医生收“红包”,以“不得已”为由,简单地将存在的问题、法律禁止的行为“合法”化,这不仅是失职,而且是违法!文/都市天堂 总0跟贴⇩ 作者:无名访客:222.241.79.17(来自:湖南省益阳市 电信)(2007-01-29 13:05:26),[首贴] |
Gwaiter.com |
谢谢您的阅读 (总0跟贴) 跟贴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