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开始: 为何不再给邱兴华三天光明? Gwaiter.com 12月28日上午九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法庭当庭宣布省高级法院维持安康市中级法院一审刑事判决的终审裁定,决定:判处被告人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对邱兴华经验明正身当即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至此,全民关注的邱兴华案画上了句号,邱兴华终于没能“死得明白”,就倒在了舆论的程序正义呼唤声中。邱兴华被判死刑并立即执行(图) 总12跟贴⇩ 作者:无名访客:222.241.79.17(来自:湖南省益阳市 电信)(2006-12-28 15:34:09),[首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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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等你被判死刑的时候,遵照这个程序执行你高兴吗?陕西高院如此滥杀不是第一次了。本问的用意不在于邱兴华该不该死,而是在于他是正义的处决还是被公权利肆意的谋杀。从报道上看,在审判过程中存在漏洞,对他的死刑没有进行复核,可能是把二审程序和复核程序并到一起适用的,实质上就是法院在犯罪。什么叫死刑复核,说白了就是对于一审上诉案件实行的“三审终审”,省略掉了一个程序怎么能说不是滥杀。本人支持废死,让一个人在监狱里度过余生,可能比杀了他更有震慑性,但是我国现在废死时机尚不成熟,因为重刑犯人最多也只能呆个十几年就出来了,重新犯罪的可能性仍然很大,且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所以现在还是要杀,废死是一个大趋势。 作者:无名访客:221.200.12.89(来自:辽宁省沈阳市 联通ADSL)(2006-12-28 16:14:10) } |
邱必须得死!犯了这么大的罪不杀那还杀谁?那些被害人的利益又由谁来保证?邱就是精神病可能杀了对他有些不公正,但是不杀是对所有被害人不公正!所以他该杀! 作者:无名访客:61.51.159.108(来自:北京市海淀区 /西城区联通ADSL)(2006-12-28 17:03:24) } |
ip是221.200.12.89你丫吃屎去吧!废除死刑就是剥夺死者亲属血亲复仇的权利! 作者:无名访客:221.235.204.33(来自:湖北省襄阳市 电信ADSL)(2006-12-28 22:04:08) } |
你妈的!你是人吗? 杀了十几个人 还要鉴定.不管怎么样,这样的人还能留吗?还用的着鉴定吗.你是他儿子吧 作者:无名访客:218.246.83.238(来自:北京市 首信网)(2006-12-29 07:42:03) } |
犯了这么大的事情;还鉴定个什么鸟,对被害人怎么交代.一般自称法律专家的垃圾,如果砍的是这些专家的亲戚,看他们还叫不叫鉴定? 作者:无名访客:218.5.4.168(来自: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晋安区)(2006-12-29 11:12:27) } |
抛开伦理道德,你想像被害人是你的亲人、爱人,你认为他应该得到什么惩罚 作者:无名访客:61.171.241.10(来自:上海市浦东新区 电信ADSL)(2006-12-29 13:02: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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