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开始: 劫车杀人获死刑 猖狂凶手听完判决竟发笑 Gwaiter.com 2005年9月28日20时许,魏新胜在大兴区黄村镇小营村吉星德亿小商品市场附近,骗租被害人刘某驾驶的捷达CIX型轿车,当车行至大兴区北臧村镇桑马房村鑫源家具厂南门附近时,魏新胜用事先准备的锤子猛击刘某的头部。 刘丧失反抗能力后,魏新胜驾车驶离现场,途中又用绳子猛勒刘颈部,致刘某颅脑损伤合并机械性窒息死亡,魏新胜劫得刘某的捷达CIX型轿车1辆及联想牌V650型移动电话机1部,所抢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75920元。 随后,魏新胜更换假车牌并将刘某的尸体装入后备箱,逃匿至河北省玉田县界内,当其停在路边修车时被公安人员发现,并当场将装有尸体的车辆查获。 一中院审理认为,魏新胜采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且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犯罪性质极为恶劣。因此判处其死刑,同时判令魏新胜赔偿刘某家人的经济损失17万余元。 听到判决结果,魏新胜并没有丝毫悔意,被带出法庭时脸上还带着笑容,一边走一边对坐在旁听席上的家人说:“没事,没事,好好照顾爸妈。” 总0跟贴⇩ 作者:无名访客:59.46.86.233(来自:辽宁省沈阳市 电信)(2006-06-26 09:50:58),[首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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