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开始: 物权法明确国家所有资源归共产党管理 Gwaiter.com …… (三)关于国有财产。物权法草案对国有财产的范围、国家所有权的行使和加强对国有财产的保护等作了明确规定。关于国有财产的范围。物权法草案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国有财产包括: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基础设施,国家机关和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的财产,等等;并规定,国家出资的企业,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属于国家所有的资源性、经营性财产的范围,对于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具有关键性作用。 关于国家所有权的行使问题。依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体现在依法就关系国家全局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而具体执行机关是国务院。 因此,具体行使国家所有权的是政府,而不是人大。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草原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已经明确规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这也是现行的管理体制。 物权法草案规定:“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既符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也体现了党的十六大关于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立法授权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所有权,体现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及其行使职权的特点。政府行使国家所有权,应当依法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关于对国有财产的保护问题。针对当前国有财产流失的实际情况,物权法草案在坚持平等保护原则的基础上,从五个方面强化了对国有财产的保护。一是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并规定了哪些财产属于国有财产,防止因归属不明确而造成国有财产流失。二是规定:“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三是规定:“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四是针对国有企业财产流失的问题,规定:“违反国有财产管理规定,在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关联交易等过程中,低价转让、合谋私分、擅自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五是针对国有财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规定:履行国有财产管理监督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这些规定体现了宪法关于加强对社会主义公共财产保护的精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总31跟贴⇩ 作者:不能专心(2007-03-08 14:05:20),[首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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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阅读 (总31跟贴) 跟贴开始: |
从国有到国营,再到现在明目张胆的把管家变主人,这帮玩意儿贴了心要侵吞人民财产 作者:无名访客:220.169.165.129(来自:湖南省岳阳市 电信)(2007-03-08 16:23:10) } |
从国营到国有,再到现在明目张胆的把管家变主人,这帮玩意儿贴了心要侵吞人民财产 作者:无名访客:221.131.72.150(来自:江苏省镇江市 移动)(2007-03-08 19:56:56) } |
从小到大,受得教育就是`要做好人,做正直的人。不说为国家为民族做些什么吧,至少也要对得起家里人,别给祖上丢脸。踏入社会,我发现,其实这一切都错了。自古以来,老实,正直的人都没什么好下场。刘邦是流氓,他可以背信弃义前脚刚订立盟约,后脚就追杀项羽。待帝国成立,自己脚跟站稳,又把功臣一一杀尽。其实现在也是如此,坑蒙拐骗的人,吃喝嫖毒的人,都是活得一个比一个潇洒。老实本份的人,一个个穷就不说了,还老给人欺负。帮别人打下了江山,别人许诺说,你们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是你们的。可到后来呢,一切的一切又回到了少数分子的手里,一个个富可敌国 作者:无名访客:222.70.7.99(来自:上海市杨浦区 电信ADSL)(2007-03-12 16:29:51) } |
大家老婆儿女看看紧,别哪天。那些官老爷们说都是他们的了,他们帮你接管了。/ 作者:无名访客:222.70.10.172(来自:上海市杨浦区 电信ADSL)(2007-03-19 16:28:22) } |
草 干脆全都给他们的了 连命都给他们 要不要再回到努力社会老百姓都给他们当奴隶啊 作者:无名访客:60.7.184.127(来自:河北省秦皇岛市 联通ADSL)(2007-03-22 10:20:54) } |
楼上的看清楚,是国务院而不是共产党在管理国家财产! “因此,具体行使国家所有权的是政府,而不是人大。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草原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已经明确规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这也是现行的管理体制。 ” 我严重怀疑楼主的发帖动机,主题和内容完全对不上号,这不是要故意误导不明真相的人吗? 鄙视中! 作者:无名访客:222.79.7.181(来自:福建省福州市 电信)(2007-03-22 12:26:56) } |
我国宪法总纲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表明了,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国家性质的具体体现。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以“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唯一政党,在具体形式上,我国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因此我国务院、各级政府的实际领导力量只有中国共产党,别无其它。 作者:不能专心(2007-03-22 12:42:40) } |
一有问题就归罪于法律不健全,现在条款多了不少,又有几条落到了是处?说白了,不过是文字游戏罢了,体制如此,什么法都不如权! 作者:无名访客:220.166.84.23(来自:四川省内江市 电信)(2007-05-16 11:36:22) } |
第10条评论: ——来自IP:60.7.184.251 作者:无名访客:58.59.157.51(来自:广西南宁市 电信)(2007-05-16 13:51:57) } |
十六亿人民十五亿炒股,还有一亿在观望.宽广的大国,肮脏的官场,贪官污吏,一手遮天,美丽的谎言,说过多少遍,说来说去。还是没实现,宣传的口号,说大家都有钱,贫富的差距,假装没看见,这不再是个适合好人住的国,礼义廉耻没有钞票重要;这不再是个适合穷人住的国,一辈子的辛苦连个房子都买不到。有人搞台独,没人敢收复。 作者:无名访客:59.61.49.245(来自:福建省厦门市 电信ADSL)(2007-05-20 19:29:59) } |
说到劳动法律真是的!我一个月要干上29天!缺1次就扣钱!并且连保险都没有!我是搞设计的, 作者:无名访客:220.201.62.84(来自:辽宁省抚顺市 联通)(2007-05-20 23:31:53) } |
不归共产党,你认为又会归谁,归人民? 还不是归打着民营旗号的骗子强盗个体户。 作者:无名访客:61.50.142.30(来自:北京市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区))(2007-05-21 01:58: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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