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称企业高管薪酬可搞特殊化 包括股权激励
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在企业财务管理基本制度上为实施股权激励放开了口子。 通则第41条规定,“企业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经营者和核心技术人员实行与其他职工不同的薪酬办法,属于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应当将薪酬办法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这就是说,高管的薪酬可以搞特殊化,这个特殊化自然包括股权激励。 与现行企业财务通则相比,将于明年1月1日起与新会计准则同时施行的新企业财务通则,更着眼于当前的经济环境,除股权激励以外,在其他诸多方面均有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