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开始: 发廊少女灯光下引诱客人的“生意经” Gwaiter.com 王壮(应本人要求使用化名):男;出生时间:1982年;籍贯:贵州;文化程度:初中;职业:农民;罪名:组织卖淫、奸淫幼女;刑期:11年。 摘自犯人信息卡。 我出生在贵州山区一个农民家庭,家里有五六亩地。我种过水稻,去广州一家做手机充电器的工厂打过工,在厂里认识了当时的女友、现在的老婆。工厂虽包吃包住,但每月工资才五六百元,实在存不下钱,又很辛苦,我就带女朋友回到老家,与附近几个村里一帮从小认识的老乡瞎混。 我们常在一起讨论怎样赚大钱,大家都清楚,像我们这样没文化的农民,不管是种地还是打工,都是吃苦又没钱,除非捞偏门。有一次,邻村一个朋友从上海回来,说他“在上海与人合伙开了一个小发廊”,大家都听得懂,“小发廊”是什么意思。听说小发廊一天可以赚五六百元,这对我们来说简直是个天文数字,大家都很向往,便八九个人结伴赴上海投奔老乡。 我知道组织卖淫是违法的,不过在打工的时候就看到满大街的都是小发廊和足浴店,我想,要赚大钱只能冒风险,人家能干得下去,我不见得运气就差到被抓住吧?所以,我骗父母和女友说要来上海打工,让女友在家里照顾我父母,等我赚了钱,就和她一起回她的江西老家办酒席结婚。谁知道,刚来上海两个月,我们那家发廊就被封了,发廊老板和那个同乡当天都被抓。那天中午,我和一帮老乡打电话找这个同乡和他在发廊里卖笑的女友吃饭,电话先是没人接,后来就关机了,我猜到不妙,悄悄和大家去发廊查看,远远就看见围了一群人,几辆警车停在门口,我们赶紧分头逃。到上海的第一天,还没来得及租房,老乡就先带我们去发廊见世面。这家发廊位于唐镇老街一个僻静的角落,旁边住宅不多,却并排开着两三家发廊,靠着中年本地人和中青年农民工为主的顾客不断光顾,生意都还不错。在发廊里,老板给我们发了一圈香烟,招呼我们这些“新朋友”以后多帮他照应场子、介绍客人 发廊墙上贴着花花绿绿的明星海报,光线很暗,灯光是红色的。屋子一隔为二,外面的客厅很小,只有我现在住的囚室的两倍面积,放着一台电视、一张沙发、几个凳子、一个简陋的水池、几瓶劣质洗发水,客人可以干洗头发,揩小姑娘的油,也可以到里面的暗间“敲背”,或者到外面“出台”。 时间长了之后,我发现一个规律,正规理发店的灯光是白色的,凡是室内灯光是粉红色的发廊,一般都搞色情服务。而且,店名常会使用一些女性的昵称,如丽丽、红艳之类的,或者用广州、温州之类的地名,因为这些地方的色情行业比较发达,起这样的店名容易吸引顾客。发廊早上10时营业,一般晚上10时关门。那天下午,屋里有四个姑娘,老乡拉过来其中一个女的介绍说,这是他的女朋友,大约有20岁。其他还有三个小姐妹,来自各个地方,长得都挺漂亮的。说实话,如果是我,肯定不愿意女朋友天天在我眼皮子底下卖淫,不过听说老乡就是和她在发廊里玩的时候认识的,老乡又没什么正经活干,就和她混在一起,靠她的卖身钱过日子。 总0跟贴⇩ 作者:专心论坛(2012-11-19 17:22:18),[首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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