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l + D 收藏本页
不能专心论坛
欢迎光临,请登陆注册
当前路径:不能专心论坛 / 分类浏览 / 灌水休闲 | 发表新文章
媒体揭秘:重庆人大代表与公安上演互咬的闹剧 - 灌水休闲 - 浏览文章 - 不能专心论坛 - 不能专心多功能集合网站
主题开始:

媒体揭秘:重庆人大代表与公安上演互咬的闹剧

Gwaiter.com
来源:黑猫博客

  当采访北京「两会」的记者为会场之沉闷而纠结时,重庆市人大代表张明渝突然爆出劲料,声称重庆市公安局唐副局长昨日亲率三便衣,闯入其在北京的寓所,制止他在微博揭露正「休假式治疗」的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的问题。

  重庆、王立军、公安打压人大代表,诸多新闻要素,够轰动了吧?

  一些不明个中乾坤的网民,第一时间跳出来声援人大代表张明渝。当然,公安如此侵犯公民言论权,侵犯人大代表的人身权,无论何时何地都理应受到谴责。但是,如果细查张明渝事件的前因后果,未免令人质疑,事件是否关乎公众利益?是人大代表互咬的闹剧,还是伸张正义的人大代表受到官方打压?

  早在去年 1月在重庆市人大会议举行期间,张明渝就在网络上实名举报重庆市人大常委、西南证券董事长翁振杰受贿涉黑,包括先后向他本人索贿 45万元、 90万元。张明渝藉与会之便,将举报材料面交重庆市长黄奇帆,还声称愿意担任污点证人。翁振杰自然否认指控,但两位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互咬,其轰动效应可想而知。

  张明渝最新的指控是,翁振杰企图侵吞其公司资产,并与王立军勾结,对其威胁。张明渝去年未敢扯出王立军,或许不难理解,毕竟王立军当时身为重庆市公安局长,是享誉全国的打黑英雄。如今,副局长上门制止张明渝,当然不是王立军之命,但奉的是薄熙来之命,还是翁振杰之命?

  张明渝举报翁振杰受贿涉黑已逾一年,官方并未就此立案,也未向公众或人大会议作出交代。反而,张明渝也被举报,其旗下公司曾非法诱使市民进行股票地下交易,骗取客户巨款。一个涉嫌受贿,一个涉嫌诈骗,但都堂而皇之地登上人大的议事厅,他们代表了谁?所谓人大代表,当中多数人不是官员,就是富商,会上不是去挑执政党的刺,而是去找生意对手的麻烦,如此人大代表制度还不够荒谬吗?

  点击下图可看原始大小

  图为新浪实名认证的张明渝博客

  

  ==========================================================================

  新闻背景:张明渝实名举报西南证券董事长翁振杰(全文)

  张明渝含泪讲述遭遇 举报西南证券后办公室被烧(环球人物杂志)

  张明渝实名举报西南证券董事长翁振杰(全文)

  我是张明渝,男,42岁,身份证号: 510212196808233514,重庆市第三届人大代表,重庆同创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近年本市声势浩大的打黑除恶行动,使一批危害一方的黑恶犯罪团伙及其“保护伞”应声倒地,也使部分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色产业链逐渐浮出水面并走向消亡,但在重庆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金融领域,目前依然有黑恶势力操控,并对重庆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威胁和恶劣影响,而这个金融黑市的幕后黑老大就是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托)总经理翁振杰。

  翁振杰伙同其他涉黑人员涉嫌挪用公款,向黑社会提供放高利贷的资金,索要贿赂,违法放贷,非法鲸吞同创集团价值数亿元的资产,恐吓威逼、暴力收债,强迫交易,洗钱,高利转贷,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并唆使农民工围攻重庆民生银行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以下是翁振杰及其同伙的部分犯罪事实和线索:

  一、翁振杰侵吞国有资产,非法控制三峡银行和重庆信托获取巨额不明财产。

  翁振杰是重庆市国资委的聘用管理人员,他通过管理重庆金融机构之便,大肆放水拥有了巨额黑金,为了掩盖资金来源,他通过同创集团代其持有重庆信托的股份,实际控制人就是翁振杰,达到了非法利用国有金融机构,非法利用国有企业,为翁振杰个人获取私人利益的目的。其同伙杨云(已涉黑被捕)通过重庆协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2.94%以上的股份,其同伙陈坤志(已判死缓)通过重庆佳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51%以上的股份及重庆希格玛海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2.24%以上的股份。

  翁振杰个人巨额财产除通过非法控制,强取豪夺外,还通过非法聚敛巨额财产对三峡银行、重庆信托及其关联公司形成实际的非法控制,使大量国有资产被其窃取、侵吞。

  在打黑、惩腐高潮中,翁振杰一直未落入法网,但与翁振杰配合侵吞国有资产,大肆“放水”的黑势力,纷纷落马,被依法惩处,但翁振杰此时却被调到西南证券任董事长,其人根本没有证券从业资格,在经济上还犯有如此严重的问题,是谁在保护他呢?

  二、挪用公款1.84亿,向黑社会提供放高利贷的资金。

  1、重庆信托挪用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路桥)公款8000万元。

  重庆信托是重庆路桥的控股股东,自2004年以来,经翁振杰安排,重庆路桥通过重庆信托借给同创集团1.2亿元用来付土地款,房屋销售后同创集团还清了本息,重庆信托只少部分归还给重庆路桥,大部分进行了挪用,包括挪用给重庆鹏利公司、重庆唯谋公司(均为放水公司),挪用涉及金额达8000万元,但在重庆信托或者重庆路桥的账目上仍然显示同创集团未还款。由于同创集团不可能重复还款,因此重庆信托或者重庆路桥在财务上无法平账,翁振杰为了掩盖挪用重庆路桥公款的罪行,自2005年以来,强迫同创集团下属重庆同城公司、重庆振宇公司、重庆天人公司按重庆信托要求办理重庆国投(XT)字第0501055号合同项下虚假的信托受益权受让、(DX)字第060185号合同项下虚假的信托贷款业务,以及重庆路桥向同创集团支付8500万元虚假的项目合作金,重庆信托虚假贷款8230万元给重庆天人公司,重庆天人公司通过同创集团划款给重庆路桥等一系列资金过账,甚至故意让过账金额有一些小的出入,以掩人耳目。由于重庆信托贷款8230万元给重庆天人公司仅仅是过账,这笔贷款虽在重庆信托的账目上重庆天人公司是应该偿还的,但实际不会进行偿还,因此2007年3月6 日翁振杰亲手交给我一份盖有重庆信托印章的《承诺书》,承诺“豁免”重庆天人公司“8000万元债务本息”。

  2、挪用重庆信托国家教育专项贷款资金公款5400万元。

  2007年3月14日,翁振杰安排重庆信托向同创集团下属重庆同城公司发放5400万元“教育信托之爱心助学”虚假的贷款,由同创集团提供担保。翁振杰强迫重庆同城公司将该5400万元国家教育专项贷款提供给由其指定的君诚创利投资有限公司(为放水公司)使用,虚构重庆同城公司向君诚创利投资有限公司 “支付款项”的名义,同时交给我一份盖有重庆信托印章的《承诺书》,承诺关于该笔款项,由重庆信托“直接向君诚创利投资有限公司追偿5400万元贷款本息,不向重庆同城实业有限公司、同创(集团)有限公司追偿”。 对君诚创利投资有限公司从翁振杰处获得的5400万元国家教育专项贷款如何使用,是否已流失,急需查明。

  3、挪用重庆信托公款5000万元。

  2007年9月3日,翁振杰安排重庆信托向同创集团下属重庆康永公司发放6000万元贷款,又让同创集团提供担保。翁振杰强迫重庆康永公司将该6000 万元款项中的5000万元提供给由其指定的重庆鹏利公司使用,虚构重庆康永公司向重庆鹏利公司“支付相关款项”的名义,同时交给我一份盖有重庆信托印章的《承诺书》,承诺关于该笔款项,由重庆信托“直接向重庆鹏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追偿,不向重庆康永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及同创(集团)有限公司追偿5000万元贷款本息”。

  重庆鹏利公司是一个放高利贷的涉黑公司。工商档案显示,重庆鹏利公司最早的股东为翁振杰投资900万元占50%的股份、杨云(涉黑被捕)投资400万元占22%的股份、谭利明(杨云的姐夫)投资500万元占28%的股份,但翁振杰在2008下半年的时候给我说过,重庆鹏利公司是他私人的,他和杨云对外是合作关系,杨云在重庆鹏利公司的股份是代他持有的,所以要求我必须配合重庆鹏利公司。翁振杰通过同创集团在“过账”挪用给重庆鹏利公司的公款,主要用于放高利贷,包括向同创集团放高利贷。2008年下半年翁振杰安排同创集团向杨云的代持有人杨荣林(涉黑在逃)“私人”借高利贷 1500万,其中1000万元是从重庆鹏利公司直接划款给同创集团下属的重庆同创控股公司的,另500万元则是从重庆鹏利公司控股的重庆康恒公司直接划款给同创集团下属的重庆同创控股公司的。因此翁振杰挪用公款给重庆鹏利公司非法使用,实际上是挪用给他自己非法使用,重庆鹏利公司通过翁振杰非法提供的公款用于放高利贷,非法获利者正是翁振杰本人。

  重庆唯谋公司注册资金为10万元;杨荣林投资6万元,占60%的股份,担任法定代表人。2007 年,重庆唯谋公司被工商机关注销,但2007年3月6日翁振杰交给我的盖有重庆信托印章的《承诺书》显示,同创集团下属重庆天人公司仍对重庆唯谋公司享有 “1000万元的债权”,翁振杰以重庆信托的名义向重庆天人公司承诺如果重庆唯谋公司不偿还重庆天人公司该“1000万元的债权”,重庆信托“豁免”重庆天人公司对重庆信托的相应金额的债务,表明翁振杰与杨云的代持有人杨荣林或者重庆唯谋公司有着非同一般的特殊关系,翁振杰挪用给重庆唯谋公司的1000万元公款去向可疑。

  翁振杰通过同创集团“过账”挪用公款数额远不止以上1.84亿元,根据商界人士反映,翁振杰提供给“放水公司”的资金至少比此多出十倍以上。翁振杰挪用的公款,除提供给杨云代翁振杰持有的重庆鹏利公司、杨云的代持有人杨荣林用于放高利贷,还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陈坤志(涉黑被捕)、龚钢模(涉黑被捕)、戴克伟(涉黑被捕)、税可(涉黑被捕)等人用于放高利贷。例如,陈坤志、龚钢模的重庆万贯公司向同创集团的下属公司直接放高利贷7000多万元,戴克伟向同创集团下属公司直接放高利贷1300多万元。翁振杰利用职权向杨云、杨荣林、陈坤志、龚钢模、戴克伟、税可等涉黑人员提供公款用于放高利贷谋取非法利益,形成了一个隐秘的金融黑市,严重危害金融秩序和市场的健康发展。杨云、杨荣林、陈坤志、龚钢模、戴克伟、税可等人已涉黑被捕,但给他们提供放高利贷资金牟利的幕后黑老大翁振杰至今仍逍遥法外。

  三、强迫交易,非法鲸吞同创价值数亿元的资产。

  2008年初以来,金融风暴给同创集团造成了严重困难。翁振杰乘人之危,安排重庆信托高管人员吴浩风(重庆市退休高官之子)直接以高利贷公司重庆鹏利公司名义向同创集团下属公司放高利贷的业务。2008年6月,翁振杰派人接管同创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全部公章和财务章,实际控制了同创集团的全部经营和资金使用。当时,同创集团的净资产有5.2亿元,账上还有1.7亿多元的现金余额。同创集团账上的现金被翁振杰控制不能使用,只能对外借高利贷,其中不乏由翁振杰安排或者向翁振杰的同伙“借”的多笔高利贷。翁振杰及其同伙杨云、杨荣林、陈坤志、龚钢模、戴克伟都向同创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放高利贷,高利贷以收“利息”的名义吞噬了同创集团1.4亿元以上的现金,同创集团出现流动性困难。

  2008年12月,翁振杰告诉我,放高利贷的人要绑我、押我,不会放过我,安排我到外地去躲债。翁振杰跟我说,他把我当兄弟,会帮助我,叫我一切都听他的。他威胁强迫我把在同创集团持有的99%的股份以人民币99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重庆信托,签订一个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但这9900万元至今分文未付。又威胁强迫我把同创集团的全部利益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 “卖”北京东方太阳城公司,强迫我以同创“原股东”名义书面“承诺”北京东方太阳城公司投入同创集团的投资年收益不低于10%等。又威胁强迫我把我在同创集团的1%的股份以人民币100万元的价格卖给其手下骨干李志民,这100万元也至今分文未付。今年1月份李志民已被警方逮捕。据了解翁振杰又挑选了一名叫高源的人作手下骨干,接替李志民做同创集团的董事长。

  北京东方太阳城公司是重庆信托的股东之一中国希格玛公司的下属公司,并非同创集团的股东,却公开以新股东名义大肆处置同创集团的有效资产,包括办理大量并不具有真实借款关系的抵押手续等,把同创集团的有效资产尽量抵押给重庆信托并抽走同创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财务账目上对重庆信托不利、对翁振杰及其同伙不利的原始资料,修改或者调整财务记录,掩盖其罪行。翁振杰不花任何代价,不仅轻易地鲸吞同创集团价值数亿元的资产,而且一箭双雕掩盖了罪行。

  2009年1月,翁振杰让我去深圳逃债,说同创集团的事情整个由他来处理。与此同时翁振杰却趁我不在重庆之机,安排重庆信托给市政府写报告,谎称同创集团的法定代表人张明渝“出逃”,不知所踪,欺骗市政府有关领导同意重庆信托和北京东方太阳城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重组”同创集团。我于2009年3月回重庆,翁振杰及其同伙已霸占了整个同创集团。

  四、恐吓威逼,暴力收债。

  2009年4月,我向市委市政府打报告揭露翁振杰及其同伙。翁振杰通过市金融办看到这份报告,大怒,大骂我告他的状,说我不得有好结果,必须给他挽回影响。第二天,翁振杰的同伙杨云给我打电话,说我“胆敢对翁总不敬”,任何人都可以绑我、押我。下午,杨云的同伙戴克伟到同创集团找到我,威胁我立即归还全部高利贷。到了晚上7点过,戴克伟和一个姓黄的黑老大派11个“平头”一直跟着我,最后我向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派出所报警,警方来后才把11个平头驱散。 2009年4月,姓黄的黑老大以要对我采取暴力进行威胁,强行带我到了翁振杰在重庆信托的办公室,强迫我给翁振杰道歉。翁振杰当着姓黄的黑老大的面,强迫我给他写道歉信。后来姓黄的黑老大还追问过我几次,问我给翁振杰的道歉信写了没有。2009年4月底的一个晚上大约11点,四个平头在龙湖公园把我一顿暴打,说杨老大的钱你敢不还,把我前胸打至重伤,警方也取了证。

  五、索要贿赂。

  2004年,同创集团下属重庆天人公司因开发位于重庆江北区的“同创国际”项目,2007年,同创因开发位于高九路的“同创高原”项目,向重庆信托做了一个1.2亿和一个3.5亿的股权信托,实际上就是向重庆信托高息贷款1.2亿和3.5亿用于开发“同创国际”和“同创高原”项目。翁振杰故意在重庆天人公司贷款使用上人为设置障碍,以及借口其介绍了重庆银瑞公司借款给同创,2004年开口向我索要45万元,2007年底开口向我索要90万元。我无力抗拒他的敲诈勒索,被逼无奈,不得不如数支付给他。该两笔款项有同创集团的财务人员取款交给我的记录,分别由同创集团的尹姓驾驶员和罗姓驾驶员开车送我到锦绣山庄E21幢翁的住所,均由翁振杰家罗姓保姆开门让我提着装钱的包,当面交给翁振杰。翁振杰收到索贿款项后,立即同意重庆天人公司可以使用重庆天人公司自己账上的钱,以及不再提介绍重庆银瑞公司借款给同创的“好处费”一事。

  六、翁振杰幕后指使围攻民生银行。

  2008年10月,发生同创集团部分员工、施工单位民工到民生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进行围堵的严重事件,这一建国以来重庆市绝无仅有的事件,是翁振杰指使和强迫的。翁振杰要帮同伙收回放给同创集团的高利贷,见对我恐吓威逼我也拿不出钱来还高利贷,就打起了民生银行的主意。翁振杰知道同创集团在民生银行的账上还有几千万元的现金余额,就对我说“你去民生银行闹,他们就会帮你还债”,还说“去闹的人最好多一些,把施工单位的民工也弄一些去闹,效果会更好些”,“不去闹就自己还债”。翁振杰是“闹”民生银行的幕后指使人。翁振杰策划了整个“闹”民生银行的非法活动,他两次在他办公室对我、吴浩风和陈茂康(同创集团财务总监)说,民生银行收的是“砍头息”目的是回避银监会,因为民生银行贷款5亿,期限三年,除正常贷款利息,放第一笔款就先扣6000万元,实际只放4.4亿,此是违规行为,民生银行不敢声张,一闹他就会服软。他企图通过这一“闹”和“围堵”,迫使民生银行同意把封闭运行的贷款资金支付给同创集团,以便同创集团尽快偿还欠他团伙的高利贷。

  苍天在上,天网恢恢。翁振杰是埋得很深的“流氓经济”“金融黑社会”头目,本人在此实名揭露,不仅为我个人呼吁,更是为三千万重庆人民梦寐以求的美好明天呐喊!

  张明渝含泪讲述遭遇 举报西南证券后办公室被烧

  实名举报,有多少隐痛

  2011年1月8日,是重庆市“两会”开幕第一天,一切都按部就班地进行。谁料当晚,却发生了出乎所有人预料的情况:重庆市人大代表、同创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创始人、原董事长张明渝在国内知名论坛“天涯社区”发帖,实名举报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董事长翁振杰受贿涉黑。人大代表、实名举报、西南证券董事长、受贿涉黑,几个分量十足的关键词加在一起,很快便如同一颗重磅炸弹,引爆网络。与此同时,实名举报背后的隐痛和困局,也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交恶内幕

  举报人张明渝的个人经历,可谓起伏跌宕。

  1997年,29岁的张明渝创立了具有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同创。在他的带领下,同创一路壮大,一度入选重庆房企50强,2007年位列第六;2008年,他以10亿元个人资产首次登上胡润富豪榜,排名第727位,此后又先后担任市政协委员、市青年联合会委员、市工商联常委等,2010年,当选市第三届人大代表。

  被举报人翁振杰,是西南证券董事长、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托”)首席执行官、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被称为重庆“金融大鳄”。他执掌的重庆信托,是中西部地区最大的信托公司,西南证券、三峡银行更是重庆金融界翘楚。

  在题为《实名揭露重庆腐败官员翁振杰》的举报帖中,张明渝称:“重庆金融领域目前依然有黑恶势力操控,并对重庆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威胁和恶劣影响,这个金融黑市的幕后黑老大就是重庆信托的翁振杰。”他写道,翁挪用数亿元公款,与包括重庆“黑老大”陈坤志、龚刚模、杨云等在内的黑社会团伙共同开设民间担保公司,开设高利贷业务,自己则成为背后金主。

  据记者调查了解,举报信所列举问题,多源起于此前几年中,同创与重庆信托间的几笔信托融资业务。2004年前后,张明渝开始大手笔实施同创扩张战略,却苦于资金短缺。也正是在这个时候,他结识了翁振杰,后者答应通过重庆信托介入解决同创融资问题。双方很快就达成一项金额1亿元的信托融资方案,并投入运作。

  张明渝在举报帖中透露,合作过程中,翁振杰一直通过同创“过账”挪用公款。2007年3月14日,翁安排重庆信托向同创下属的重庆同城公司发放5400万元“教育信托之爱心助学”虚假贷款,由同创提供担保;2007年9月3日,又安排重庆信托向同创下属的重庆康永公司发放6000万元贷款,同样由同创提供担保。张明渝表示:“翁振杰通过同创‘过账’挪用公款数额远不止这些。”

  2008年的金融风暴,使同创陷入严重资金困局。6月,翁振杰派人接管了同创及其下属公司的全部公章和财务章,实际控制了同创的全部经营和资金使用。张明渝说,他那时还不明就里,仍将翁振杰当做大哥,指望他能施以援手,解自己的燃眉之急。他在举报信中写道:“2009年1月,翁振杰让我去深圳逃债,说同创的事整个由他来处理。与此同时,他却趁我不在重庆之机,安排重庆信托给政府写报告,谎称‘张明渝出逃’,不知所终,欺骗市政府有关领导同意(由)重庆信托和北京一家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重组’同创。我于2009年3月回重庆,翁振杰及其同伙已霸占了整个同创。”

  一回到重庆,张明渝便向当地有关部门递交报告,希望能获得救助,却未得到理想结果。2009年6月,重庆启动震动全国的打黑行动,翁振杰却未受到丝毫影响,甚至此后还获得“2009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

  2011年1月11日,举报帖发出后第四天,张明渝在重庆“两会”分组讨论会上当众向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提出举报,并在会后递交了书面举报材料。12日晚,张明渝的办公室被烧毁,一天后,他发现有人伺机销毁同创集团2008年之前的所有财务资料。随后,相关消息上了各大网站的头条。

  对话张明渝

  一位与张明渝和翁振杰都很熟悉的人士向记者透露:“若不是被逼急了,张明渝不会拿出玉石俱焚的姿态叫板翁振杰,但最终谁胜谁负,谁对谁错,或许很难说清楚!”

  1月17日下午,记者拨通翁振杰的手机。得知记者采访目的后,他说:“关于此事我不接受任何采访,作为回应,我只能说,‘纯属造谣’。”并迅速挂断电话。同天,张明渝的手机一直处于人工台转接状态。18日晚间,张明渝突然与记者联系,并答应接受记者专访。

  19日,记者见到张明渝时,他略显疲惫。落座后,他拿出自己准备好的几页材料。

  环球人物杂志:你为何选在重庆“两会”期间进行实名举报?

  张明渝:实际上,我2009年就向中纪委举报过,只是未引起足够关注。平时,我们要见领导并不容易,选在这个时间点向重庆市领导进行举报,就是想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

  环球人物杂志:从2009年举报至今,你遭到过打击报复吗?

  张明渝:2009年7月,在我举报后两个月,中纪委发函重庆协助查办此事。第二周,同创的公司内部网站上就贴出公告称,董事会决定除去我执行总裁的职务,同时扣发了我每月5万元的收入。几天后,我收到两条短信,一条说:“张××(张明渝的儿子),你是不要他的性命了!”另一条则说:“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休怪我没有预先告知。”我跟家里人说,要对小孩警惕一些。孩子的母亲很激动,几次哭着跟我说:“我不活都不要紧,只求小孩能活下来。”这种情况下,我们将孩子送到农村一个亲戚那里。

  原本,我特别溺爱孩子。搬到农村后,他失落感很大,变得不爱说话,成绩也掉了下来。去年,我带他去上海看世博会,两个人住一间房,电视上从新闻播到农村节目,他都不换台,一两个小时,他就坐在那里一动不动,话也不说……我看着他,怎么都猜不透他在想什么。最后,他鞋也没脱,戴着眼镜就躺在床上睡着了。我当时非常伤心,但又怕他看见,就自己跑到洗手间,狠狠打自己的头……(张明渝几次停顿,眼睛微微泛红)举报的人啊……(深深叹气)。

  环球人物杂志:这次举报后,你一度消失了,遇到了什么事情?

  张明渝:事实上,今天上午,我专门到中纪委面递了举报信。之所以“失踪”,一方面是想给纪检机关查办的时间;另一方面,我自己压力也很大,家人和朋友都特别担心我,因为对方连纵火销毁证据这样极端的手段都使出来了。所以我想离开重庆避一避。

  环球人物杂志:你现在还有收入吗?

  张明渝:没有,只能靠亲戚朋友的救济生活。

  环球人物杂志:这种状态持续多久了?

  张明渝:从2009年7月份开始举报到现在。

  环球人物杂志:后悔举报吗?

  张明渝:这条路,的确走得很艰难,但我想了想,也不后悔。我相信,这个事情一旦被揭露,会对整顿金融秩序有所帮助。

  环球人物杂志:你和翁振杰的交恶由来已久,很多人都认为你这次举报是出于个人恩怨。

  张明渝:我是出于正义的目的才这样做。对我个人而言,就算通过举报将他(翁)绳之以法,损失也不能挽回。我想的是,将他的行为揭露出来,让更多人避免受害。更何况,我作为人大代表,就应该行使监督权,我很清楚自己的职责。

  环球人物杂志:不掺杂一点私人因素?

  张明渝:我也不是雷锋,但若真要为自己考虑,我想,保护我的孩子比举报带来的好处重要得多。我更希望的,是将翁振杰的手段和勾当揭露出来,不让更多的人受害。重庆在打黑后,已经是阳光下的城市,但阳光下也有黑点。既然我发现了,就要揭发出来。(谈话结束时,他的脸上,露出难得的轻松。)

  敢于“舍得一身剐”

  张明渝实名举报翁振杰一案,无疑是近年来影响最大的实名举报案例之一。

  记者查阅资料后发现,我国最早出现的举报形式是匿名举报,时间则可回溯2000多年。公元前400年左右,战国著名改革家李悝制定的《法经》(中国第一部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里记载了一种名为“蔽竹”的举报制度,即在隐匿的街道旁设置长约一尺的圆筒,上开3寸见方的小口,以便检举人将写有检举内容的竹简塞入筒内。类似的制度还有武则天时期的“铜匦(音同‘轨’)”。

  著名反腐专家、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林喆告诉记者:“匿名举报人不必使用真实姓名,也不用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使用这种方式的举报人,大都因为害怕打击报复,或对举报内容可靠度没太大把握,也有极个别人意在诬告、陷害他人。实际操作中,因匿名举报的内容大多比较笼统,很多检举往往不了了之,政府因此开始鼓励实名举报。改革开放后,一些举报人开始在检举网站上进行举报,让实名举报的形式渐渐被公众所熟知。”

  所谓实名举报,即举报人在举报材料中署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单位、住址、电话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以书面、电话、口头或其他形式,向检察机关或有关部门提供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单位涉嫌贪污、受贿、渎职等属检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线索的举报形式。

  林喆认为,实名举报有诸多优势:“首先,举报人一般都是知情人,甚至是关键知情人,线索也较具体,可查性强,查实率高;其次,纪检监察机关可直接同举报人取得联系,减少了中间环节,节省了时间和精力,降低了办案成本,还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和发现线索;其三,可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有利于促进所举报问题的处理落实;第四,主体明确,便于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措施,防止和制止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发生,保护举报人;最后,有利于对诬告和陷害他人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防止少数人利用举报捏造事实、陷害他人。”

  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何增科,曾任清华大学廉政研究室兼职研究员,一直致力于腐败与反腐败问题的研究。在接受采访时,他告诉记者,从举报指向来看,实名举报可分为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向媒体举报和通过网络举报几类,“网络举报已日渐成为主流方式”。

  若以举报动机划分,实名举报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对违法乱纪、贪污腐败或渎职受贿现象实在无法容忍,出于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的举报。”65岁的检举勇士王汉林便是其中典型。他历时5年举报自己的顶头上司——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刘志祥,遭到疯狂打击报复。为躲避刘志祥的暗害,他连续5次搬家,并写下遗书——“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最终,刘志祥因故意伤害、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缓。再如2005年“下跪副市长”李信遭实名举报落马一案。举报人李玉春原本与李信合开公司,公司运营过程中,她发现李信先后将几百万来路不明的资金汇入公司后又转走。在掌握了李信涉嫌利用公司“洗钱”的大量证据后,李玉春开始向山东省纪委、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进行实名举报。其间,李信曾伙同党羽绑架、殴打李玉春,又许给她100万元“封口费”,甚至不惜向她下跪,李玉春却始终不为所动。2004年7月,李信终被山东省有关方面“双规”。

  “另一类,是检举人因个人利益受到侵害,为维护自身利益进行的举报。张(明渝)举报翁(振杰)就属于这种情况。”何增科说。

  类似的案例,还有发生在2010年底的宿州市计生委员会副主任刘晓辉因情妇举报落马案。2007年,刘晓辉在一次活动中,借着酒劲与年仅22岁的张燕发生性关系,并承诺会与妻子离婚。但相处两年后,张燕发现刘不但毫无离婚打算,甚至打算借机甩掉自己,这才着手举报。她在举报信中,详细介绍了自己与刘晓辉长达3年多的婚外情关系,列举了其受贿、贪污等数条罪状,并公布了刘的照片。目前,刘晓辉已被免除公职,并接受调查。

  “虽然执法监察机关不会因举报动机的不同,在案件受理和查证上区别对待,但前一种举报无疑具有更强大的力量。只有全社会都树立起积极举报的责任感和义务感,才能真正刨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何增科说,反腐天网要靠全体公民集体编织,每个人都应在这张网上扯上一根线。

  谁来保护中国“深喉”

  在2008年的一次全国性“举报宣传周”活动中,广州市检察院透露:“每年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八成靠举报”。这一数据,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腐败案件(职务犯罪)线索70%由群众提供”基本一致。“真正能破的案子大都要靠实名举报,”林喆说,“可见,鼓励实名举报对打击贪腐、渎职、司法不公有着重大意义。”

  然而,我国目前尚没有专门保护举报人的法律,对举报人保护的规定也只散见于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中。不得不引起正视的是,不少实名举报人总带着些许壮士断臂的悲壮。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每年,全国发生的举报人致残、致死案件,已从上世纪90年代的不足500件,上升到现在的1200多件。

  龚远明,四川省武胜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因持续不断地实名举报贪污腐败现象,被撤职下放,并收到匿名威胁,最终在家门口遭到3名歹徒的报复袭击,生命垂危;李文娟,鞍山市国税局公务员,实名举报单位截留增值税等问题,举报信却到了被举报人手里,她丢了工作不算,还被诬陷以致刑事拘留和劳动教养;陈晓兰,上海某医院医生,实名举报多种假冒伪劣医疗器械,虽得到上级和法律的支持,却失去了医生岗位,还被同行骂为“叛徒”,无法正常退休,也得不到任何社会保障……因为举报者往往是弱势的小人物,被举报者却常位高权重,掌握各种行政资源,一直被不断褒扬并号称受保护的实名举报,在现实面前实则显得疲软无力。

  何增科告诉记者,相比较而言,一些西方国家早已建立了较完善的举报人保护体制,“保密”便是其中最关键的字眼。“如美国‘水门’事件中的关键线人‘深喉’,在严格的保密措施下,一直无人知道其真实身份。直到2005年5月31日,美国联邦调查局前副局长马克·费尔特在临终前才终于透露,自己正是‘深喉’。”

  面对中国尚显“苍白无力”的实名举报制度,何增科认为,首先,应尽快立法,建立《举报人、证人保护条例》或类似法律法规,必要时,国家可不惜重金,为证人及亲属迁居、易容、改名换姓、重新安排工作甚至实施终身保护;其次,不仅要保护举报人,还要对依法查案的机关进行保护。何增科说,“只有走向法治,而非人治,才能撤除保护伞,抹平双方力量的差距,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这也正是法律的基本理念之一。”

3跟贴⇩
作者:专心论坛(2012-03-08 11:17:33),[首贴]
Gwaiter.com
相关文章
北京人大代表遭歹徒疯狂围砍
揭秘人民大会堂国宴枪击事件
浙大博士生揭秘:金庸离开浙江大学的真实原因
陈良宇仍为全国人大代表 秘书处同意其不参会
揭秘:人类临死时的十四种感受(图)
美国网站揭露人体16个鲜为人知的事实
好紧张!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彭长健被抓纪实(图)
阅兵幕后:国庆大典20万人的吃喝拉撒
差别不小:中国男人和美国男人的不同
拍案称奇!人大代表竟建议判刑上访者 引发众怒
盘点:可以免费上大学的四大途径
中国人真低调!!看20位人大代表晒出的个人财产
美股暴跌内幕大揭秘:750万美元引发的血案
揭秘:人死后六道要去哪一道,活着有征兆
美媒体揭秘:中国人都是外星人后代
养生需知:女人八大部位越丑越没病
部分重庆市人大代表请求辞职,人大常委会批准请辞
中国古代绝世美女偷情之后的十二种结局
揭古代道教与少女性实验之惊人玄机
谢谢您的阅读
(总3跟贴)
跟贴开始:
{ 2楼:

l两会维稳,跨省进京控制人大代表,重庆就是牛!

作者:无名访客:111.161.46.225(来自:天津市 联通)(2012-03-08 11:51:50) }
{ 3楼:

天知道是怎么回事情

作者:无名访客:111.161.46.133(来自:天津市 联通)(2012-03-08 18:47:57) }
{ 4楼:

看来不厚戏不多啦

作者:无名访客:117.89.47.110(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电信)(2012-03-09 20:59:55) }
Gwaiter.com
评论文章
欢迎光临,请登陆注册,如果不登陆,将会在您所发布的内容后附上明文IP地址。
心情:
内容: 特殊效果代码、论坛帮助、发贴规则,您所发布的内容必需遵守此规则,
禁止发布任何不适于在工作时浏览、不适于与家人共同观看的不健康内容,一律彻底删除处理!
附件: +加多个附件
论坛首页
本站相关
新闻热点
贴图娱乐
真情实感
电脑网络
生财有道
影音下载
谈古说今
命理玄机
农地私有
美食养身
交友密心
紫微斗数
新冠肺炎
推背图
少儿不宜
返回论坛首页
返回顶部
不能专心论坛 2024-04-26T19:30:52+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