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开始: 湖北异地高考新政策,外省异地考生可在湖北省参加高考,附: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 Gwaiter.com 新华网讯 8月15日,《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公布,向有关人士征求意见。记者发现,《征求意见稿》提出,只要湖北省高中学籍满3年,户口在外省的考生有望在湖北省报名参加高考(微博)。(8月16日经济观察网) 按说,这是全国范围内第一个在高考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实行“异地高考”的省份,理应引起舆论的较大关注,但在湖北省公布征求意见稿之后,却波澜不惊。舆论的这种反应,细想起来,似也在情理之中。 客观而言,湖北在高考改革中推出“异地高考”,完全符合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但是,作为高考竞争十分激烈、人才流出多于流入的地区,其推进“异地高考”的难度,要远小于高考升学率高、人才流入集中的发达地区和大城市。进而,这一改革,可能起到的示范作用就相对有限。 根据湖北省教育部门公布的资料,2011年湖北省高招计划约32万人,其中本科计划约15万人,专科计划约17万人,而今年湖北省高考报名人数约为48.4万人,以此计算,湖北的高考录取率只有66%,本科录取率只有31%。这一数据,根本不能与北京、上海等地的高考录取率比,这些地区的高考升学率已经接近90%,其中一本录取率超过了20%(北京今年达到27%),本科录取率在60%左右。换句换说,在湖北只能上专科的学生,在北京、上海等地完全有可能进本科。即便从全国平均水平看,湖北的录取率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1年全国高考报名人数933万,计划录取人数675万,平均录取率72.3%。 综合以上情况分析,高考生完全有可能到湖北来读高中,但却不情愿选择在湖北高考,回到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以便获得更好的升入大学机会。这恐怕是湖北能推出“异地高考”方案,且这一方案并没有遭到多大民间阻力的重要原因。别人在想办法“移民”到外地高考,还会有谁“自投罗网”加入到这么激烈的高考竞争中? 从有关部门提出要探索“异地高考”以来,社会就将关注点聚焦在流入人口集中的省区,尤其是北京、上海等地,只有在这些地区推进“异地高考”,才是真正啃硬骨头,才对教育整体公平的提高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当然,笔者并不愿意否定湖北“第一个吃螃蟹”的价值,只要符合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的改革,都应该大力支持,即便它对整个大局的影响不大,而且,这至少从政策层面,探索了基于学籍的高考报名制度的可行性,并为考生提供了平等的选择机会。 而湖北推出的“异地高考”方案,进一步提醒我国教育主管部门,解决“异地高考”问题,一方面,不能只寄望在二三线城市、地区积累经验,这些地区的高考升学形式与发达地区、大城市大不同,而必须直面“异地高考”矛盾最突出、最集中的地区。另一方面,解决“异地高考”问题,本质是调整高考利益格局——湖北在处理这一问题时,所涉利益并不突出——为此,必须在利益格局的重构上做文章。 在笔者看来,结合大学自主招生改革,同步推进“异地高考”,是探索“异地高考”的最优路径。 具体来说,可结合高水平大学的自主招生,和高职高专的“注册入学、申请入学”,绕过目前的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实行“异地高考”。在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中,笔试无论是联考还是单考,都是全国一张卷,因此全国各地考生可以不分户籍自主报名,而在录取中,只要摆脱目前将自主招生和集中录取相嫁接的方式,被高校自主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集中录取,就可实现全国各地考生平等参加自主招生。而在高职“注册入学、申请入学”中,更可以建立不分户籍的自由申请入学体系,不论是进城务工人员自己,还是其子女,只要有高中学历,都可以在工作和就读地申请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如此,就逐步建立起全新的招考体系,也推动高等教育实施全面改革。 附: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 来源:华禹教育网 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总体部署,自2009年秋季开始,湖北省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63号)和《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湖北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将于2012年开始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考试方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加强对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和学生综合评价的统筹,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要努力把握湖北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遵循教育规律办好高考,适应湖北省高等教育大众化、多样化发展的需要,适应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需要,适应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热切期待,并充分考虑社会的认可度与承受力。 二、改革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深化高考内容改革 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需要,在稳定国家统一考试科目设置的基础上,重点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以高等学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以素质和能力考核为核心,实现与高中新课程内容的有机衔接。考试内容坚持科学性、导向性、规范性和基础性的统一。更加注重能力和素质的考查,增加应用型、能力型和开放型的试题,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的意识,让学生感受、理解知识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习惯,引导基础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 (二)建立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按照统一规则、统一标准、客观公正的原则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从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学习能力与学业成就、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与创新六个维度综合评价学生。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采用写实性评价的方式,全面、真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确保可信可用,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从2009年入学的高中生开始,基础教育部门向普通高等学校提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作为高校选拔新生参考依据。(政策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 (三)进一步推进高校选拔录取方式改革 按照选拔培养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特殊潜质人才的需要,深化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改革;按照选拔培养职业技能型人才的需要,探索以“高考成绩加综合素质评价”为主要方式和以多元评价为特征的多种招生办法并存的高职招生改革;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继续推进录取方式改革。 (四)实现异地自由报考,推进高考公平 户口在外省、但在湖北省内高中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只要高中三年学籍注册在湖北,均可在湖北省内学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从2009年秋季入学、2012年毕业的高中毕业生开始实行。此后的户口在外省、但在湖北省内高中就读的往届高中毕业生,持湖北省的高中毕业证,也可在湖北报名参加高考。 三、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一)科目设置
继续实行以“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为主的科目设置。 “3”是指语文、数学和外语,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外语为英语、法语、德语、日语、俄语的任一种(具体科目以教育部当年规定为准)。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是指文科综合能力测试和理科综合能力测试。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 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科目组合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分为文科类(含外语类,下同)专业、理科类专业、体育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含音乐和美术,下同)专业科目组合。体育类含体育(文)、体育(理)两类,艺术类含艺术(文)、艺术(理)两类。 文科类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 理科类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 体育类(文)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体育术科。 体育类(理)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体育术科。 艺术类(文)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音乐或美术术科。 艺术类(理)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音乐或美术术科。 高职(招收中职类考生)的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基础。 高职(招收中职类考生,试点专业)的考试科目:文化综合(含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知识)、专业技能科目。 (二)考试时间与日期 语文:150分钟。 文科数学/理科数学:120分钟。 外语:120分钟。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分钟。 文化综合:150分钟。 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化综合的具体考试日期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一般在6月7—8日。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一般在1—3月份(其中美术统考在前一年的12月份),体育术科一般在4月份。招收中职生的高职统考专业技能考试一般在前一年的7—8月份。 (三)考试范围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语文等9学科《课程标准》以及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课程标准实验版《考试大纲》,结合湖北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际,确定普通高考各科目的考试范围。 语文、数学、外语的考试内容包括学科课程标准的共同必修内容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63号)中规定的选修内容。 2012年普通高考各学科考试内容
各学科具体考试内容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版)》编写考试大纲说明,在考试前公布。 (四)命题原则 坚持有利于高等学校选拔新生、有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和贯彻课程标准的原则,以各学科课程标准、考试大纲为依据,坚持命题的科学性、公平性、规范性、基础性原则,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注重基础,突出能力,强调理论与实际的联系。既要使试卷整体上具有良好的区分功能和导向作用,也要符合湖北省教学和考生的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考试内容改革。 (五)成绩呈现 普通高考各科目考试成绩均以原始分形式呈现。 语文、数学、外语的满分值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满分值各为300分。文科类或理科类考试科目组总分由“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组成,满分为750分。 体育术科由五个科目组成,满分值为500分;美术统考由三个科目组成,满分300分。音乐术科的满分值按各高校规定。 高职(招收中职生)的文化综合满分值为200分;专业技能实行等第评分,设A、B、C、D、E五个等次,E为不合格,不能参加录取。 四、本科院校招生录取 (一)积极支持和依法规范在鄂高水平大学的自主选拔录取改革,扩大省属高校自主招生试点。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保送生资格和试点自主选拔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招收保送生和实行自主招生时,可根据本校办学宗旨、培养目标,自主规定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要求。逐步探索“笔试+面试”的考试录取方法。 (二)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高校招生录取中的作用。在考生高考分数同等的条件下,高校可优先录取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较佳的考生。 五、高职(专科)招生改革 高职招生要体现考查专业技能、注重能力培养和就业导向引导的价值取向。主要采取三种形式:高考统招、自主招生、高职统考,并探索注册入学试点。综合素质评价在高考统招、自主招生的招生方式中将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高职统考录取的主要依据将由文化成绩逐步改为技能考试成绩。 (一)高考统招 高考统招是采用普通高考成绩为录取主要依据的招生方式,招生对象主要是普通高中毕业生。 高考统考科目: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文科/理科综合。 (二)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为高等学校自主进行的高职考试招生,招生对象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毕业生,招生专业主要为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突出的专业。招生学校主要是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自主招生采取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进行入学测试,自主实施招生录取的方式。要坚持能力为重,强化就业导向,增强技能型人才选拔培养的适应性。入学标准中,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组成部分;考试方式上突出面试环节,注重考查学生的职业性向与潜质,注重考查专业技能实际操作能力。对专业技能表现突出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三)高职统考 1.2015年前,继续执行现行高职统考政策。 高职统考以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共文化课考试成绩为录取主要依据,招生对象为中职生(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招生学校主要是省教育厅确定的相关高等职业院校。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基础。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为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共文化课,考试日期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相同,计算机基础在统考第二天的上午进行考试;每年10月进行专业技能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成绩合格者方可报专业技能考试的试验,引导高职招生向重视技能、重视动手能力、培养就业能力的方向发展。 录取时,以公共文化课与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为依据,按专业填报志愿,按考生语、数、英、计算机基础四科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逐一顺序投档。 2.2015年起,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进高职统考技能考试。 高职统考的录取主要依据由以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共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改为以技能实际操作考试(以下简称技能考试)成绩为主。(2011年,在机电类的机械加工技术专业进行技能考试试点。考试标准为初级工技术标准,考试内容这钳工、车工、洗工,考生任选一种参加考试。2012年,增加机电类和计算机类专业进行技能考试试点)。技能考试的考试时间为每年的7、8月份。其文化课采取文化综合纸笔考试形式,考试内容为基本常识、语文、数学等相关内容的综合,由省考试考试院单独组织命题。 自2015年起(即2012年招收的中职生应届毕业时起),技能考试在试点成功基础上推开,成绩分为A、B、C、D、E五个等次,A为90分以上(含)、B为80分以上(含)、C为70分以上(含)、D为60分以上(含)、E为不合格。录取时根据考生的技能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进行录取,技能考试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技能考试成绩不合格者(E等)不能录取。 六、往届生的衔接问题 在我省进入新课程改革之前(即2009年之前)进入高中学习的人员,报名参加2012年及之后的高考时,持高中毕业证等证件即可报考。 七、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确保高考改革方案顺利实施 成立高考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育行政部门、考试部门、高校等相关部门组成。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组织管理、协同保障工作。 (二)强化管理,逐步建立多元选拔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管理,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诚信机制,确保学生成长记录的真实可信。 (三)严密组织,积极稳妥推进高考改革 省教育考试院要加强命题研究,努力提高高考命题工作的整体水平,切实掌握中学新课程的教学现状,准确把握不同模块试题的难度均衡。各级考试机构要加强对高考各环节工作的研究,制定、完善各项实施细则,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更好地发挥高考的导向作用,保证改革方案平稳顺利实施。 (四)广泛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引导,使广大群众能够充分了解高考改革的意图、内容、主要变化及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保证高考改革的平稳推进。 总1跟贴⇩ 作者:不能专心(2011-08-19 00:11:34),[首贴] |
Gwaiter.com |
谢谢您的阅读 (总1跟贴) 跟贴开始: |
Gwaiter.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