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开始: “368万过路费”翻案的法律乱象 Gwaiter.com 时建锋偷逃368万元过路费被判无期徒刑案出现戏剧性变化,几天前面对舆论的质疑审判方还言之凿凿声称事实、证据、适用法律都没问题。1月16日下午,河南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追责免去平顶山中院刑一庭主审法官娄彦伟、刑一庭庭长侯晓宏职务,副院长任建军停职检查。鉴于该案事实、证据发生重大变化,平顶山中院建议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对时建锋及其家人来说,或许是喜出望外。对广大持续关注这一案件的媒体和网民来说,可以说“围观”确实发生了作用。然而就案论案,这一案件从初审开始,到省高院对审判法官追责,本应唱主角的法律似乎沦为任人驱使的配角。此案背后还有许多事实尚未浮出水面,而中国当下权力运行的特性,使我等局外人很难清楚究竟什么时候、谁最后拍板,促使了这件案子的峰回路转。但是凭对国情的了解,我知道起作用的一定是某个掌握权力的官员,而非司法系统的纠错制度正常运行使然。 此案的逆转和2010年5月同样发生在河南的“赵作海冤案昭雪”具有相似性。赵案也是在公众持续关注下,河南高级人民法院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宣告赵作海无罪。赵作海领到国家赔偿金和困难补助费65万元。两案出错的根源是法律无法成为主角,审判者不能中立地、公允地依据事实作出判决,而是司法活动被沦为某种“工具”。说白了,在许多地方,法律给公众的感觉其主要功能并非保护公民权益,而是用来管制社会,因此许多案件的审判者为了配合权力主导的运动式“严打”或“打黑”,或受制于某一能量巨大的利益方,作出枉法判决。以“368万过路费案”为例,一个运输沙土的农民为此盈利20余万元,却能计算出368万元的天价过路费,并让涉案人为此付出一生自由的巨大代价。不用法科出身的专业人士,普通人凭常识就会认为这样判太不合理。比起杀人越货,比起官员贪腐,即便是逃缴过路费情节存在,其危害性难道大到要判无期徒刑来惩治么?审判者是不是受到了能量具体的利益相关方压力,作出如此畸重的判决以达到杀鸡骇猴的效果?这种方式展现的决不是法律的权威,而是权力的暴戾。当公众有一种脊背发凉的恐惧感后,觉得“弄脏龙袍是死,打死太子不过也是死”,那么恐惧感会演变为什么呢? 而当批评声浪汹涌,当地的当政者受到巨大的舆论压力,察觉到这件案子已经给地方当局带来了很不利的政治影响,用今天通俗的话来说,影响了当地形象及更高层官员的仕途,于是权力出手了,一个批示就能使案件“昭雪”。但出于维护地方形象的目的,这类错案的纠正不可能循法律的思路,涉案人的律师在法庭上怎样有理有据辩护往往难奏其效,法律监督部门在没有上司的命令下总是保持沉默,而没有上司的压力即使面对舆论的质疑审判者也会理直气壮说自己没错。也就是说,那只无形的权力之手不伸出来,一切都是白搭。这也是中国老百姓相信上诉不如上访的原因,因为不能靠司法体系自我纠错而靠某位大人开恩才能翻案。也出于维护地方形象的目的,错案的根本原因难以深究,只是为了纾缓压力,给当事人一些让步甚至赔偿,让“苦主”无话可说,从而让公众的视线从该事件淡出。目的就是“摆平”,尽可能消减对地方当局的负面作用,维持该地政治格局的稳定,案件真正要弄清的事实、证据往往是一锅糨糊,在公众不注意时无声无息地消失了,去年湖南凤凰民女跳楼案,宁夏吴忠警方跨省追捕案,等等无一不是如此。这种捣糨糊的错案纠正方式,不可能从根本上遏止此起彼伏的“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作者:十年砍柴) 总1跟贴⇩ 作者:专心论坛(2011-01-19 06:52:39),[首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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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军锋投案后,交代了“时建锋骗免368万高速公路通行费被判无期徒刑”一案中的诸多重要情况。时军锋称,哥哥时建锋是顶替他入狱的,案发后曾有人向他承诺,时建锋很快可以被放出来。他曾经向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行贿。(1月15日“新华网”) 时建锋被逮走后,弟弟时军锋觉得对不住哥哥,向别人借了上百万,一毛两毛的利息都借,一开始想着判个三四年,顶多七八年,谁知道最后会是无期徒刑。时建军借上百一毛两毛高利货,拿着这些钱都去干什么了? 时军峰哥哥时建锋在狱中接受记者采访时告诉记者:“我有苦难言,生不如死”、“有些事情是瞒不住的”、“(逃费)都是内外勾结”,甚至还有“在保护一名直系亲属”。“听弟弟说,挣的一部分钱分给了收费站人员。” 果然不出人所料,时军锋投案自首后向公安部门交代时,远远超出了他哥哥时建锋在监狱中接受记者采访时:“有些事情是瞒不住的”、“(逃费)都是内外勾结”,甚至还有“在保护一名直系亲属”。“听弟弟说,挣的一部分钱分给了收费站人员。”所述。时建峰出事后,弟弟时军峰,为了保护他这个“替死鬼”光棍汉哥哥,不惜借上百万元一毛二毛高利贷,四处托人去为他打点,并有人向时军峰承诺,时建锋很快可以被放出来。他曾经向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行贿。 结果呢?让其弟弟时军峰没有料到的是,结果呢?自己大把、大把钞票花了,哥哥时建峰的“灾”非但没消掉,哥哥时建峰很快可以被放出来,还为哥哥在法院换了个无期徒刑。真应了咱们中国“偷鸡不成反蚀了一把米。”这句俗话。笔者认为,时军峰投案自首是个十分聪明之举,如果时军峰不投案自首,哥哥时建峰蹲一辈子监狱不说,自己为救哥哥向别人借高利贷打点的大把、大把钞票,也算白白送人了,自己太吃亏了。 纵队这个天价逃费案的整个过程,给人最大的疑点并不复杂,稍微懂点法律知识的一看就明白,为什么?咱们先抛下时建峰不说,时军峰是个什么人?是个农民,作为农民的时军峰,假如说当初没有人背后指点,伪造的武警部队士兵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购买两副假军用车牌照,同时悬挂到自己购买的两辆自卸货车上,雇佣他人驾驶车辆,通行郑石高速公路运送沙石。一次两次、三次五次,还可以从收费站蒙混过关,而时军峰从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在短短8个月的时间里,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 真的终归真的,假的终归假的,收费站电子监控辨别不了真假,难道说收费站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个个也如电子监控辨别不了真假?是故意装“瞎”?还是背后有不可告人的东西?假如说时军峰当初背后没有“高人”指点,作为农民出生的时军锋就是借10胆给他,也不敢如此胆大?时建锋在狱中接受记者采访,告诉记者:高速路上超重的车都是假军牌车,跑车的都知道这个是假的,不超载不逃费赚不到钱。那么,既然高速公路上跑的超重车都是假军牌车,那为什么这次高速公路收费站,没有举报其他假军车?为什么偏偏拿时军锋假军车开刀?是不是因为时军锋每月向收费站交的“罚款”,收费站内部分赃不均而遭报复呢? 高速路上有“内鬼”。哥哥时建锋是顶替我入狱的,我肯定会向所有人说清楚这个事情的。我哥哥很冤枉。我为了能把我哥哥捞出来,向人借了100多万元的高利贷,为了他我什么都卖了,他是我亲哥啊,我车也卖了,什么都卖了,我都是借的钱……牵涉的人是些什么人?太多人了,我要向公安机关说清楚。这个事情我敢说出来,就是因为我和我哥哥都不是主犯。 令人吃惊、令人发指、令人生畏,时军锋的投案自首,会牵出多少个高速公路“内鬼”?会牵出多少腐败官员?有一点可以肯定,丢官罢职和坐牢的绝不止时建锋一人。时军锋虽然投案自首,最终也难逃法律制裁。 政府官员腐败、司法腐败。让人没想到的是,一向被人认为清水衙门无缝可钻的高速公路收费站,也同样存在如此大的“黑洞”,同样令人触目惊心。 作者:专心论坛(2011-01-19 19:48: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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