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开始: 美林高盛涉诈骗世界震惊 金融危机祸首会被清算? Gwaiter.com 今次涉及欺诈的产品名为CDO,是一种结构性财务工具,主要把不同的投资产品如房屋按揭、汽车按揭或其他资产按揭汇集成一个投资组合,内含不同风险程度的资产,将之綑绑包装后一併向投资者出售。证交会上周五控告高盛在出售名为Abacus的CDO时,涉嫌在有关产品加入有毒按揭债券产品,并没有通知客户,对基金经理约翰保尔森(John Paulson)押重注打赌这些产品价格下跌,涉嫌隐瞒,最终令客户亏损逾10亿美元(约78亿港元)。事件中最大输家是荷兰银行(ABN Amro),蚀了8.4亿美元(约65.5亿港元),德国银行IKB亦蚀了1.5亿美元(约11.7亿港元)。 保尔森幕后炮製问题产品 证交会声明指出,要求高盛设计Abacus的保尔森对基金公司,2007年4月曾向高盛付了约1500万美元(约1.17亿港元)的设计及营销费。高盛向投资者表示,独立第三者公司ACA资产管理公司协助拣选Abacus中的123种债券和资产,但证交会指,实际上是约翰保尔森的对基金公司从中担当主导角色。 由于保尔森毋须向投资者交代任何利益冲突,因此不会被检控,但现任执行董事、时任高盛副总裁的图尔(Fabrice Tourre)则要「上身」,因他设计和推广有关交易,以及知道保尔森打赌Abacus价格下跌。在交易完成前3个月,图尔曾向朋友发电邮,称他知道按揭市场将陷入灾难。高盛否认有关指控,称会抗争及为公司声誉辩护。 荷兰合作银行入禀控美林 除了高盛外,另一大行美林也被揭使用类似手法与对基金齐齐掘金。《华尔街日报》报道,荷兰合作银行(Rabobank)上周五入禀纽约最高法院,指美林在出售价值15亿美元(约117亿港元)、名为「Norma」的抵押债务证券(CDO)产品时,犯了与高盛被证交会指控的同类诈骗行为。代表律师皮克哈特说﹕「合作银行控告美林在组织及推广销售Norma时,没向投资者披露Norma证券产品由一名对基金客户挑选,以助该客户乘机沽空有关产品获利。」 合作银行指,美林2007年时讹称Norma是经过小心组织的投资工具,但它其实包括了次按等有毒资产,而且是由美林一名重要对基金客户协助挑选。该产品到2008年变为无效,令合作银行损失4500万美元(约3.51亿港元)。美林则声称已在交易文件上公开Norma资产中的风险。 证交会前律师弗伦克尔(Jacob Frenkel)亦说﹕「当一间大行注意到其他银行的创意工具时,就会複製有关产品。」皮克哈特亦说:「对高盛及其他向CDO投资者隐瞒的部分银行来说,这只是冰山一角」。 高盛前员工﹕CDO是「传炸弹」游戏 高盛前员工普林斯(Nomi Prins)指出,CDO产品在楼市畅旺时可为银行赚取数千万美元费用,但这是一个「传炸弹」游戏,「包装销售如此高风险产品的理念,就是要把风险送走,投资银行不会手持最毒资产」。 总0跟贴⇩ 作者:yyskw(2010-04-18 11:08:55),[首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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